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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正警告不遵守運動精神之單位

114/7/26

運動賽事乃教育的課題,絕不可因教練自身貪圖方便而使游泳運動造成教育失敗的一環

於7/26日50公尺自由式項目中發現教練指使選手代替他人下場比賽

教練應本教育態度,不應該讓選手冒名頂替下場,取得不正當成績

如再發現此行為將對該名教練,送交泳協紀律委員會議處取消該教練證資格

公佈該團隊,取消該泳隊所有賽事並禁賽議處

煩請自重,委員會敬上

 
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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