帳號
密碼
6281773
一、宗 旨:選拔本市優秀選手,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、臺南市體育總會
三、承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
四、協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處
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(星期四)至5月29日(星期五)。
六、比賽場地:新營區游泳池
需達參賽標準(如附件)之台南市選手,且須本市設籍年滿三年以上之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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